根据《关于明确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36号),办公用纸、办公设备耗材(包括计算机用移动硬盘、U盘,以及打印、复印及传真设备用硒鼓、墨盒、墨粉、色带等耗材及配件)属省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内容,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按财务工作要求,办公用纸、办公设备耗材的采购,由资产管理处统一报批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各部门需要时,请填写《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办公用纸、耗材申购单》(资产管理处网站处下载),资产管理处将予以领用或采购。若有些部门因不了解上述规定而于2012年4月13日前自行采购的耗材(以发票日期为准),在五月底前要办理完报销手续,今后若仍自行购买,计划财务处将不予办理报销事宜。
办公耗材领用须知:
1. 领用时间:一般为每周一、三下午(其它时间无特殊情况谢绝领用);提前三天告知需求者,可送货上门。
2. 领用地点:教学科研楼12楼,1217室;
3. 咨询电话:86929029(特殊型号的耗材领用前,可电话咨询是否有货);
4. 领用手续:学校各部门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到资产管理处领用;
5.经费结算:每年10月底结账一次,之后领用的转到下年结账。
附件:
办公用纸耗材申购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