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发布时间:2013-05-10来源部门:

各教职工:
    根据《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6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限报1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下载。《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请各高校于2013年5月2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送校科技处,同时报送《项目申请书》和《申请一览表》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4.各高校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教育部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电话:86929153;联系人:朱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