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发布时间:2013-04-12来源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41号),现就永利2013年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内访问学者选派
    1、选派条件
    访问学者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接受访学导师要求
    参访导师除武汉中心导师目录所列导师、国内高校博士点学科导师以外,还包括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所列导师。
    武汉中心导师目录所列导师目录:http://www.train.whu.edu.cn/news/xzxmzy/160436795.asp
    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net.cn)可下载查询2013—2014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二、访问工程师选派
    1、为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以参加访问工程师计划为主。访问工程师选派条件参照访问学者,可以适当放宽。
    2、访问单位选择和要求
    访问工程师主要去省内外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科研院所及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参访。要求专业对口,就近访问。
    3、接受访问导师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技术造诣深并具有指导访问工程师的业务水平。
    三、管理考核
    为确保取得预期成果,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实施过程培养管理。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返校一年后,选派学校须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高职院校访问工程师的管理考核办法参照访问学者的办法执行。
    另外,今年教育厅将对2011年度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进行考核,请2011年度参加访学的教师按要求做好相应考核工作。
    四、选派名额
    每个部门原则上派出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总共不超过2人。
    五、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者自行联系访问单位,并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推荐表需经接受导师和接受单位签署接收意见。材料于5月2日前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Luoxp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
    2、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