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
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将在学生取得毕业证以后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时办理落户手续
学生毕业后户口将被迁出学校,学生持收到户口迁移证到相应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没有到迁往地派出所办理之前即成为“口袋户口”,期间将导致无法办理身份证、登记结婚等。
二、户口迁移证的期限
户口迁移证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浙江省应届毕业生迁移证当年年底有效,外省户籍学生如对方派出所要求重新开具迁移证的,持旧证前往白杨派出所重新打印),希望毕业生在迁移证有效期之前前往对应派出所办理(特别是户口迁往杭州地区的,务必在毕业当年办理,到了2013年1月1日之后成为历届生将给落户带来不便)。
三、迁移证丢失补办程序:
1、应届毕业生补办迁移证凭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原件)到白杨派出所办理手续。
2、往届毕业生补办迁移证凭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原件)及原迁移证迁往地(杭州地区除外)所属派出所开具的未落户证明到白杨派出所办理手续。
四、迁移证地址修改,修改迁移地址需根据报到证信息办理。
五、在填写迁移目的地时应注明单位所在地镇以下行政地区(如就业单位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请注明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具体地址XX市XX区/镇);迁移证邮寄地址尽量填写真实、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