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1]12号)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科规函[2011]01号)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和教育部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四)教育部重点课题;
(五)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以上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今年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定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中小学和幼儿园系列课题申报基础教育学科,单列单评。
(二)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未主持过全国教育科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 承担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 与浙江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0、2011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申报名额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永利的申报名额为 1项(即(二)类至(五)类课题的总申报名额为1项)。
(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国家重点招标课题10项),不列入限额申报范围。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有相应的研究成果。省教科规划办要求各申报单位严格把关,推选有价值、需深化研究的精品课题。
(三)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填报系统和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在“申报录入系统个人版”填写保存后,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生成的电子文档报校科技处汇总,待评审后科技处通知相关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的教职工,直接将申报书和电子稿报送校科技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课题申请评审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因校科技处将在申报汇总之后组织专门的评审工作,故请各申报人按时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四)要求申报人在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
五、其它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录入系统等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下载。
(二)本次课题申报类别多,质量要求高,希各市教科规划办、高校科研处(室),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省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盛老师;电话:(0571)88846782;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607室;邮编:310012。
学校联系人:朱一佳;
联系电话:0571-86929153(8153)。
附件:
1_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_doc
2_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_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4_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
5_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6_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