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永利优秀学生参加2013年春季浙台“两岸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文:发布时间:2012-11-06来源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和我省高职院校发展的要求,为促进两岸教育交流的深入开展,帮助帮助更多的大陆学生通过学习与体验,了解台湾高职院校的产学合作及应用性学习模式,扩大视野,提升竞争力,浙台教育交流中心继前两年成功组织选送三批我省优秀高职院校学生赴台湾院校交流学习(即浙台高职院校“两岸交流生”项目)后,今年将继续选送。
    为顺利实施该项目,为永利优秀学子进一步开拓视野与全面发展提供更多好的平台,现制定相关选拔要求如下:
    一、报名范围
    永利2011、2012级学生,专业不限。
    二、选拔人数
    全校选拔20名。
    三、学生条件
    在校大一、大二学生,品学兼优,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50%之前,在台期间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学分,能担负赴台交流学习相关费用。
    四、就读时间
    在台湾同类专业院校就读一学期,定于2013年春季成行。
    五、对接台湾院校
    中国科技大学、龙华科技大学、树德科技大学、圣约翰科技大学、铭华大学。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匹配对接的台湾高校。
    六、学习证明
    学生在台湾高校交流期间,主要选择学习与永利教学计划同步的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结束,学生可获得台湾高校颁发的交流学习证明,永利承认其所修的学分。
    七、项目费用
    共一学期,总费用约2.5万人民币元,主要包括:学费(约7000-10000元人民币)生活费(校内住宿费2000~3000千元人民币)、往返机票等(约3000元)、伙食费(约1500元/月)、浙台教育交流中心收取的管理费:3350元(包含台湾入台证办理费用,公安出入境通行证及签注办理费用,在台交流期间学生保险费用)。
    八、学校政策及要求
    学校政策:学校按照标准减免在永利发生的半年学费和住宿费。
    学习要求:学生在台学习期间,必须修满18学分的相关课程。
    九、选拔流程
    1. 有意向的学生先填写报名表,征求家长同意,委托班主任评定,于 2012年11月14日前将报名表交院(系)学工办。
    2.各院(系)汇总学生报名表,综合评定意见并盖章后于11月15日前交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办公室(综合楼B504)。
    3.学生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后,公布赴台交流的入选名单。
    十、联系方式
    校外事办:周熠
    联系电话:0571-86929218
    国教学院:黄俊鹏
    联系电话:0571-86929260

    附件:
    1、关于推荐我省优秀高职院校学生参加2013年春季浙台“两岸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2、2013年春季浙台交流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