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发布时间:2011-11-21来源部门:

各系(院)部:
    为确保各项践教学环节顺利开展,请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践教学安全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办法》(浙水电专政【2009】133号),2012届毕业班顶岗实习要求如下:
    1、学生进入顶岗实习单位前需开展安全教育,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并登录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录入顶岗实习相关信息(顶岗实习单位信息、学生个人联系及住宿信息、单位指导师傅信息等)。
链接:/index.html
    说明:实习单位所在地址与实习地点不一致时,顶岗实习单位地址填写实习地点的具体地址;毕业综合实践已开始但没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登录填写校内综合实训名称。
    2、顶岗实习单位有变化时,进入新实习单位前需在毕业综合实践平台重新添加实习单位信息。
    3、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学生每周至少交流一次,指导教师负责核实顶岗实习信息,各系(院)部根据毕业综合实践平台上的信息统计安排抽查。
    二、本学期的实习实训安排需在实验实训网络管理平台上核对,对校外实习的班级、地点、指导教师和用车安排等信息进行着重核实。
    链接:
    三、排查实践教学场地安全隐患,做好师生进入实践教学场地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实践教学场地中的警示标语(牌)、消防器材、设备操作规程需置于醒目位置,实践教学场地安全通道严禁占用。
    四、学校将结合毕业综合实践网络管理平台和实验实训网络管理平台输出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管理平台信息与实际执行不符的按未落实认定。